人民医院过期药给患者挂还不道歉
人民医院7月7号给的药,居然是6月就过期了的,医院还要患者删朋友圈,本着患者先医好病的原则,我们家属同意了删掉,但到今天还没见相关人员来道歉 台一医 发表于 2017-7-19 15:31这位患者:您好!
如果您觉得我院之前的道歉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请告知您希望的方式,我们 ...
看了楼主的帖子和台一医的回复,发表下看法。
1、药品的有效期是比较敏感的,过期的药品可能会变质,而影响患者的健康,甚至诱发疾病。这个事件所幸在输液前被发现,未造成后果,这是值得庆幸的,不然会对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伤害。
2、从台一医的回复帖子来看,台一医也因这起事件,对全院的药物进行了检查,从社会责任来讲,台一医也算已因错而纠了。
但希望从这件事后,台一医要对以后的药品管理更加严谨,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无小事。错难免,再错,就无法原谅了。
3、我想楼主再次发这个帖子,也是心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道歉,而是在于不希望医院发生这样的事情,更不希望以后因此发生可能造成后果的医疗事故。
4、从楼主的帖子说台一医至今未道歉,和台一医的帖子回复里,是有了道歉的字句的,哪么这里面可能存在沟通上的问题,估计楼主是希望当面道歉,
医院一方以为在论坛里跟帖道歉了也就是了。
现在,台一医在这个跟帖里也再次表态:“如果您觉得我院之前的道歉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请告知您希望的方式,我们愿意努力让您满意。”这个态度还是诚恳的。
综上,楼主直接了当地提出要求台一医道歉的合理方式,在可接受的范围供院方参考安排落实道歉。
哪么本网友在此提个建议,供双方参考:
1、要求院方因此召开医院相关人员的会议,说明问题,落实责任,举一反三,确保以后不再发生这种事情,然后以照片形式告知这位患者。
2、安排楼主一次免费全面体检,然后也就不必当面道歉了。
我们把医生护士称之为白衣天使,医患关系本如同手足,但医护人员也都是凡人,医患这两凡人之间,搞好关系是非常之重要的。
而更重要的是:互相尊重! 天蝎座 发表于 2017-7-19 09:54
医德何在
温州医生家属路过此地。对盐水过期事件表示同情理解,但感觉无论什么事情都问苍天"医德何在?"是不是过于偏激引导舆论,医护人员对病人日日夜夜的守护照顾不是医德吗,病人病情好转痊愈不是该感谢他们吗,需要相互理解,不该全盘否定,无论出什么事都说没有医德,这个行业需要巨大的奉献精神,这样容易让人心寒
这位患者:您好!
如果您觉得我院之前的道歉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请告知您希望的方式,我们愿意努力让您满意。
台一医
2017年7月19日 这就是上次那瓶吧,说挂之前发现的那个?貌似之前看到过官方回复的诶……哈哈哈路过看个热闹,老戏新唱是不是有什么好玩哒,可以敲一笔啵 哇塞人民医院竟然公开道歉,这种事确实不应该发生,但这种正面回应的态度值得肯定。这书面道歉比起当事人的口头道歉权威慎重多了吧,难不成楼主是要当事人给你跪下? 花季里的红雨伞 发表于 2017-7-20 18:20
我不认识的,什么叫适可而止。只要法律规定的不管多大数目多可以,这个事情医院领导没有责任吗,卫生局的 ...
我看了你在这个帖子里的大部分回复,或许你受到过什么委屈,但你这个心态,受到过委屈也是必然。
你很不理性,带有情绪,如果楼主受你影响的话,吃亏也会必然,我已帖子回复过:支持楼主的维护自身利益,但需要合理,见好就收。
人性在你的回复中已经体现,与你有什么好见面的?你不必回复,回复了也不会再搭理你。 花季里的红雨伞 发表于 2017-7-20 06:40
这个医院的人这么耍大牌呀,怪不得事情这么多,我看用这个过期的完全是医院领导的意思
我与双方都无关系,不知道你与楼主是不是认识?
网络发言,就如白纸黑字,更需有理有据,合法合理,才能赢得支持。
你的几条发言:
“既要赔偿,又要医生当面道歉”
不知这句话是不是代表了楼主?
“这个医院的人这么耍大牌呀,怪不得事情这么多,我看用这个过期的完全是医院领导的意思”
请注意:我看这个过期的完全是医院领导的意思,这个指控你缺乏证据。
“他的不合理吗,就是要赔偿也是合理的,精神损失费”
这句,如果你与楼主没有关系,也是普通网友,说说到无妨。
如果与楼主是亲戚家人等的话,你们可以直接向院方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要求,若果院方不陪,你们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想通过网络平台造成影响来获得赔偿的话,小心玩过火了把自己玩进去,这只是善意提醒,万事都得有个度。
我支持楼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请适可而止见好就收,才是明智的。
路过错过 发表于 2017-7-19 16:23
医院就是不想让你的病好,不然他从哪里赚钱
话讲得太偏激了,有多少人是在医院接受治疗后康复出院的,网络暴力真是可怕。 台一医 发表于 2017-7-19 15:31
这位患者:您好!
如果您觉得我院之前的道歉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请告知您希望的方式,我们 ...
医院好牛X,家属只是要求当时责任人道歉而已,不过分,这都做不到,那书面的道歉未免有些作秀吧 本来就去不起的地方,进去了又是死胡同,人在做天在看一 医德何在 黑心牟利的医疗机构 本帖最后由 小家伙pp 于 2017-7-19 10:27 编辑
这样的事情如果是一家民营的我想罚款也要把你罚死
比如超市卖过期食品也要罚款
过期的药竟然也给病人用
黄岩人民医院还无高要紧
之前在中医院挂针,药房还给错药,幸亏自己发现。那帮人一直手机在手 按照消费者保护条例,过期的,让医院1赔10 上次不是说没有其它过期的吗 海里的眼泪 发表于 2017-7-19 11:33
按照消费者保护条例,过期的,让医院1赔10
没要求赔只要求道歉都做不到 ヤ珀葯.o巫ル 发表于 2017-7-19 12:50
这就是上次那瓶吧,说挂之前发现的那个?貌似之前看到过官方回复的诶……哈哈哈路过看个热闹,老戏新唱是不 ...
只是要他们道个歉而已,官方的话可信吗 天蝎座 发表于 2017-7-19 12:02
没要求赔只要求道歉都做不到
特意找到之前的帖子,医院官方回复里面好像有道歉吧?是不是道歉的“诚意”还不够 天蝎座 发表于 2017-7-19 12:55
只是要他们道个歉而已,官方的话可信吗
哈哈看来就是上次看过的帖子,俺记性真好!没戏看了,散了散了……
针没挂进去,好像医院也有处置道歉吧,老调重弹,会心一笑哈哈哈哈 海里的眼泪 发表于 2017-7-19 12:55
特意找到之前的帖子,医院官方回复里面好像有道歉吧?是不是道歉的“诚意”还不够
没有道歉 海里的眼泪 发表于 2017-7-19 12:55
特意找到之前的帖子,医院官方回复里面好像有道歉吧?是不是道歉的“诚意”还不够
我们要求当事人来当面道歉,这形式上的有意思吗? 走过路过看热闹,不就是吗? 要吗?敲敲敲 无聊不无聊,还换号发帖。不就是想着额点钱吗
摆事情讲道理,事实存在管理上严重失职,万一挂进去了或者挂的是其他药呢?医院要举一反三、深思!几个亲戚在黄岩台一医治疗,一提起就历历在目,个别医生的确医德不够,不予关系不予重视,水平也有限,跟杭州等大城市真是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