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不慎造成大面积停水 肇事企业承担修复费用并罚款1万元
8月4日,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道路施工时不慎将供水管线的增压泵站引水箱涵打破,造成椒江、黄岩、路桥等地大面积停水。日前,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对其损害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这也是我市首例针对损害城市供水设施行为作出的处罚。8月3日开始,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黄岩区澄江街道桥头王村处进行道路施工前期的工程勘察作业。
8月4日下午3点半,现场施工人员在对供水管线直径预估不清的情况下,没有向供水公司讨要施工图纸或要求技术支援,擅自进行了钻探。在钻探过程中将长潭水库至黄岩增压泵站引水箱涵打破,破洞直径约110毫米,导致大量供水流出。
当天下午,台州水务集团发出停水通知,包括椒江南岸、黄岩城区、路桥城区、温岭泽国等区域在内的供水将受到影响。
8月5日,经过台州水务集团紧急抢修,供水管线已全线修复。修复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台州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已经临时恢复了供水,但是供水管线的完全修复,还需等到过了夏季供水高峰期之后才能进行。
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涉及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施工时,未按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或者未按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或者补救措施的;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公共供水设施或者虽经批准但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等,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国有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国有企业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来源: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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