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黄岩南门交警队长的一封信
致黄岩南门交警队长的一封信尊敬的领导:
我反映一下今天在贵大队调解室发生的所见。
上午十点多,在贵队的调解室,关于一宗机动车与电动车事故的调解,起因于责任事故双方所承担的事故责任理赔认定,而最后闹得贵队整个调解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针对一个没多少文化的农村妇女群哄,侮辱,各种语言进行人生攻击,而最后以关门拒绝配合调解而收场。
我们跳出当事人的角度,不难发现,作为一个农村来而没有多少文化的当事人,难免在短时间内能够完全理解陌生而专业的法律措词。面对无助,很多人都难免会带有一些抱怨情绪。虽说那个当事人也不完全正确,但作为专业的工作人员,如果能多一点耐心,冷静的分析,讲解。相信今天的调解绝对很完美。
因为,所有来参加调解的人,绝对都带着满满的诚意。大家都很忙。
但,突然,意外发生了。
突然,由一个人的抱怨,转化为整个调解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对其的群攻,辱骂,各种带有挑衅的语言姿势攻击长达二十多分钟。对于当事人后来的一言不发,我们都能感觉到带给她的深深的恐惧。我们都被这个混乱的场面吓坏了。
作为一个代表政府权力的阳光窗口,作为代表政府权力的贵队的专业工作人员,对一个平民老百姓如此嚣张 狂妄?我想问一下,在法治社会,在党的领导下,究竟是谁赋予你们如此的权力?还是这只是你们一贵作风的缩影???
这是法治社会,我们都身处文明城市,自古都只有以理服人,而不是仗势欺人。
所以,恳请黄岩南门交警队长能在百忙之中,能给黄岩的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
敬礼
声明: 对于我昨晚发的《致黄岩南门交警队长的一封信》,今天有工作人员打电话提醒我,调解部门和交警大队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对此,造成的混淆误会影响非常抱歉。 调解应该是双方自愿。谈不下,要么都冷静下下次再谈,要么找法院。不过一般说上法院都会怕麻烦,宁愿调解。殊不知经常调解才更麻烦,因为双方根本谈不拢。
谈不拢了,最后多少都会找交警撒气。这就是所谓吃力不讨好。 调解部门虽然会有少许不尽如人意点地方,但是就以上事件来讲完全没有表达清楚事件的具体事实经过,而且都已经明确表达了当事人是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村妇女,那么相信大家可能已经有了比较直观的概念。当事人出了事情之后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撒泼耍赖,导致调解陷入僵局。我相信就现在的执法机关而言,出现故意歪曲事实概率还是很低很低的。毕竟交通事故的认定还是没有多少复杂的。本人就碰到过车子和摩托车刮蹭之后对方没保险没驾照,刚开始狮子大开口更我要医药费,还是没有发票的那种,后来经过事故认定一听说要倒陪我钱的时候就直接拒接出现调解,导致最后我连保险都无法理赔,只能起诉法院,甚至开庭之后仍然不愿意承认是自己的责任,之后法院判决,至今我都没有收到对方的赔款。所以说素质低下的人为了逃避责任什么事情干不出来!不得不说文章作者借题发挥别有用心了! 楼主所谓的农村妇女,肯定说了什么让人气愤,野蛮的话语,才会让别人群起而攻之。 调解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事,你的想法和情绪,不能转嫁别人身上,要求别人怎么样怎么样,懂法依法是每个人应该做的,我想,产生此事,不仅仅是几句抱怨话那么简单,先问问你自己哪些不好再说吧 {:1_145:} 请问楼主是亲眼看到了?阳光窗口,就要平白无故被农村妇女骂,还不能还口。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理解楼主的想法。 首先,请你说明详细说明一下你的所见吧,因为你的所见,就我看来是非常带有主观想法的,并且不详细,可能你也不是完全目睹及了解这件调解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吧。其次,如果交警队或者调解员说了什么不好的言语,是不是被对方逼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呢?最后,现在的大妈啊,发生了任何对自己本身不利的事情,即使是自己的过错,也只会用各种各种的xx以撇清自己的责任。 将心比心。双方肯定都有责任的。不能单单偏向弱者 楼主在调解过程中“自我弱势感”和“不尊重调解人员”对立分界的行为是非常可笑的 它的潜台词是一种权利结构中调解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受害者需求 这种受害者的道德优越感的倒置 让调解人员的“好意”毛将焉附 全文看下来就是仗着我是没文化的农村妇女 我有理 你们都应该让着我 而已楼主根本没交代清楚事实真相吧 就说调解引起最后闹出来 怎么闹起来也没说 清楚 到底谁错也不知道 就让我们吃瓜群众跟着瞎起哄吗 现在网络暴力那么严重 本帖最后由 有主人 于 2018-1-11 11:56 编辑
当时我也在交警队处理事故,对于楼主所说的这些,我看到的是工作人员对双方解释了有大半个小时,而那个女的也没有回答工作人员的问题,总是岔开话题说自己为什么要赔钱,就这样妇女还不满意工作人员的态度,这我就很难理解了 有主人 发表于 2018-1-11 11:50
当时我也在交警队处理事故,对于楼主所说的这些,我看到的是工作人员对双方解释了有大半个小时,而那个女的 ...
正好,既然您也在现场,可能会多多少少了解一点情况,我恳请您详细而真实的还原整件事情的经过。对于当初当事人可能不能够完全的理解专业的法律措词,而产生的情绪,我们也理解调解工作人员的不易,并不是说她当初的情绪完全有理由让我们接受。而接下来发生的全体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其个人的各种嚣张跋扈的语言姿势长时间的精神打击,辱骂,到最后直接关门拒绝配合调解,而在整个过程中一直有人在解释,劝说。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出现如此的混乱场面,是否有违背调解工作的本意? 还记得 发表于 2018-1-11 10:37
全文看下来就是仗着我是没文化的农村妇女 我有理 你们都应该让着我 而已楼主根本没交代清楚事实真相吧 就 ...
理智看待一件事情而不盲目跟风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学习的。我们更应该尊重事实真相,这是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对别人的交代。相信到时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会调查清楚的。 每每和有关部门的事,总会出现大量的小号,会出现在当时就在现场的群众,但这个群众会特意上网注册道明缘由,大家都懂得。不用说当事人言语可定有过激的,有关部门里面肯定是团结的,要让一个言语过激的人爬得头得这不是让人笑话吗?所以就团结起来一起囖!我只是路过 四角革命 发表于 2018-1-11 10:37
楼主在调解过程中“自我弱势感”和“不尊重调解人员”对立分界的行为是非常可笑的 它的潜台词是一种权利结 ...
您好,如果方便,请您再斟词酌句的重审一下主题。字里行间,我们并没有完全向着任何人。跳出当事人的思维,我们可能都不能完全理解当事人在无法完全理解专业法律措词的前提下产生的情绪。我们也同情工作人员在处理调解过程中所受的委屈。如果我们都试着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您是当事人,可能因为某句话而引起群体人员不顾旁人的解释,劝阻,对您进行长时间嚣张跋扈的语言姿势攻击,进行精神打击,当您身处在如此混乱而充满恐惧的环境中,不知您又如何感想? 啊曦 发表于 2018-1-11 10:29
将心比心。双方肯定都有责任的。不能单单偏向弱者
谢谢您的理解。这点我不否认,其实本来就是一件小事,多一点耐心再解释一下就好了。到最后闹出如此混乱的局面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Ana 发表于 2018-1-11 10:17
首先,请你说明详细说明一下你的所见吧,因为你的所见,就我看来是非常带有主观想法的,并且不详细,可能你 ...
您好,我不能完全的理解您的观点,请问您家也有长辈吧?很多年后我们也都会慢慢变老吧?我们客观的看待整个经过,没错。可能双方都存在一些问题。但,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不顾旁人的解释劝阻,对其进行长时间嚣张跋扈的语言姿势进行精神打击,实属罕见。 CH. 发表于 2018-1-11 09:10
请问楼主是亲眼看到了?阳光窗口,就要平白无故被农村妇女骂,还不能还口。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理解楼主的想法 ...
您好。还口跟在混乱的局面中长时间的对其进行语言姿势攻击,我们能理解为同一个概念吗? CH. 发表于 2018-1-11 09:10
请问楼主是亲眼看到了?阳光窗口,就要平白无故被农村妇女骂,还不能还口。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理解楼主的想法 ...
您好。还口跟在混乱的局面中长时间的对其进行语言姿势攻击,我们能理解为同一个概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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