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 发表于 2018-4-7 08:48

台州市区14人违规祭祀受罚

其中2人被行政拘留

    昨天,记者从台州市林业部门获悉,4月5日以来,市区共有14人因违规祭祀被罚,其中12人被处1500元罚款,2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4月5日早上8点,椒江章安街道杨思村一村民在黄岙山上坟,因违规焚烧纸钱被街道、派出所工作人员发现,受到1500元罚款的处罚。
    “为严防清明祭祀期间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椒江区在节前就制定了‘四个一律’规定。”椒江区农林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四个一律”分别为违反禁止规定,擅自销售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没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携带烟花爆竹、香、纸、烛等上坟火种,一律予以收缴处理;燃放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治安拘留处罚;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烧坟草及生产性等一切野外用火,一律予以1500元以上的罚款。
    4月5日至6日,椒江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2人,其中章安街道8人,洪家街道4人。他们都因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等行为,被处以1500元以上的林业行政罚款。
    “清明放假以来,我区有2名群众祭祖时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黄岩区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澄江街道的喻某被处以行政拘留2日,新前街道的孔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收缴烟花爆竹。
    而路桥区则在节前就形成了高压管控态势。早在4月1日,该区就拘留了1名祭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小长假期以来暂无发现其他违法行为。

来源:台州晚报

卖火柴的小男孩 发表于 2018-4-7 20:39

为何不从源头上抓起,禁止人家卖呢?

0011 发表于 2018-4-8 18:03

卖家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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