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百晓 发表于 2018-4-12 09:12

骑电瓶车不戴安全头盔,罚款或拘留!

我区开展电瓶车行驶整治行动


“我们郑重倡议……电瓶车驾乘人员出行时,要做到自觉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事故意外伤害。”4月11日早晨,北门广场人潮涌动,“珍爱生命,跟交通事故说不”安全头盔捐赠仪式在此举行。
捐赠仪式结束后,交警代表还与参与活动的外卖员工一同进行了安全骑行宣传行动。从业一年多的陈友福是美团外卖的代表,他说:“我们送外卖都用电瓶车,知道不戴头盔驾驶有多危险,所以非常支持这个活动,佩戴头盔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希望以后与电瓶车相关的死亡事故会越来越少。”
据悉,我区每年涉及电瓶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而其中90%的死亡案例由脑外伤引起,大多是电瓶车骑乘人员未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因此严格规范电动车驾驶行为,督促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对减少事故发生、降低死亡率有着重要意义。
在县前街与劳动北路交叉路口,记者看到往来电瓶车较多,但绝大多数驾驶员都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或一一拦下,或在等候绿灯的间隙里对驾驶员们进行宣传教育,督促他们规范安全的驾驶。市民何先生被交警劝导教育后,及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前没有这个意识,也不知道骑电瓶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以后一定会注意,也会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这个注意事项。”
市交警直属二大队一中队副队长王林军告诉记者,即日起,对于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瓶车骑行人员,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罚。“对首次查获的未佩戴安全头盔者予以警告处理;再次查获予以罚款处理;累计三次查获者,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骑电瓶车经法定程序鉴定为机动车的,将一律予以拘留处罚。”王林军说。
下阶段,区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电瓶车安全出行整治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也将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广大电瓶车驾乘人员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来源:今日黄岩

nengxing 发表于 2018-4-18 17:09

一笑而过

敞亮浙江 发表于 2018-4-18 18:37

二笑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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