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前锋 发表于 2018-4-28 18:12

头陀一家公司私挖渗坑偷排碱性废水被查获!!!

环保卫士在行动
近日,黄岩环保局依法查处了一起企业利用大渗坑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

案情回顾
4月3日,黄岩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黄岩区头陀镇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有碱性废水,废水本应通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但在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池上面,监察人员发现废水池上有根塑料管……

顺着塑料管监察人员来到该公司围墙外西北侧,让监察人员吃惊的是围墙外西北侧有个大渗坑,渗坑中积满废水和泥浆,同时该渗坑南侧有根塑料管,渗坑里的废水通过塑料管排入渗坑南侧水渠后流入渗坑西侧小河。

渗坑宽约12.4米、长约25.5米、深约1米

废水直排外环境
现场详细情况可以点击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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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人员立即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该渗坑内废水、渗坑排水口废水、河道排入口废水、河道内废水、公司内废水处理池废水进行采样。


黄岩区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
渗坑内西北角PH为12.57,
渗坑内东北角PH为12.48,
渗坑内南面PH为12.61,
渗坑排水口PH为12.62,
河道排入口PH为12.47,
河道内PH为10.75,
公司内废水池PH为12.58,
渗坑排水口PH为12.62,
属于强碱性。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六十三条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黄岩环保依法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将该公司环保负责人郭某移送公安机关。
4月2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行政拘留十日。

来源:黄岩环保

自然之友298 发表于 2018-4-28 19:16

五水共治到现在,企业水环境保护意识极差,必须严惩,为环保执法点赞

hhhzzz 发表于 2018-4-28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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