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这下出名了 国内主要的门户网站都已经上首页了
民警偷拍上司通奸向纪委举报遭拘 警方:侵犯隐私《民警偷拍上司通奸向纪委举报遭拘 警方:侵犯隐私》报道: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在上班时间多次跟人通奸,被该局原民警池文跟踪偷拍获取证据,并将相关证据呈交黄岩区纪委。不料,举报人池文,以侵犯隐私的莫须有罪名,被关禁闭7日,并被行政拘留6日;而发现自己上班通奸被取证的局长,通过向纪委“自首”的立功表现,竟然没受丝毫处分。 黄岩人的脸都丢到全国了 通奸不可怕 可怕的是上面处理的结果 拿着纳税人的钱,上班时间去通奸,好!好公仆! 这社会无办法了,举报到是犯法的,不拍照片那有证据,拍了侵犯隐私,让领导说说以后这么举报不犯法{:1_145:} 支持池文 hyk32286 发表于 2018-5-15 06:28
我想看车库里的那一段,的内容,有人想看吗
请加池警官微信。。。。。。 呵呵。没恶劣影响?影响大发了。。。。全国出名。。还能护着?还平调其他局。哎。。。等上央视就好看了。。 如没有池文,下一届就变正局长了 明天晚上估计要上中央新闻{:1_145:} 我也看到了,无语 通奸不是犯罪。这是祖国国情,各位呵呵了 搜狐新闻我也看到了,这下影响大了,后果严重了。 上班通奸,玩大了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应和普通公民区别开来。 正义的使者 发表于 2018-5-13 18:50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应和普通公民区别开来。
如何区别?还莫须有……这两个人都有错,并且都错在已违法,丧失底线。 普通人你可以说有隐私。。只能道德谴责下。公职人员这样你可以引咎辞职了。。难道叫大家都向你学习。。。{:1_145:}{:1_145:} 正义的使者 发表于 2018-5-13 18:50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应和普通公民区别开来。
隐私权是基本权利,凭什么要区别?都凭劳动吃饭,凭什么要让渡基本权利?模范遵守法律,守住底线就已经够意思了是吧。通奸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问题,这是严重违反婚姻法本质的行为。 正义的使者 发表于 2018-5-13 18:50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应和普通公民区别开来。
作为法则不能随意说大话,要有线可划,可依。 有这些败类、黄岩永远不会发展! 4310777 发表于 2018-5-13 20:01
普通人你可以说有隐私。。只能道德谴责下。公职人员这样你可以引咎辞职了。。难道叫大家都向你学习。。。{: ...
你多大了,还学习的榜样。这是守底线的问题。 黄岩山岗头 发表于 2018-5-13 18:50
上班通奸,玩大了
上班通奸,竟然没玩大。 山羊 发表于 2018-5-13 20:15
这社会无办法了,举报到是犯法的,不拍照片那有证据,拍了侵犯隐私,让领导说说以后这么举报不犯法{:1_145: ...
隐私通常只涉及私德,所以,如果不是好色和偷窥的群体,就不需要通过侵犯隐私权来实现至清的道德目的。 黄岩山岗头 发表于 2018-5-13 20:20
如没有池文,下一届就变正局长了
关键是可能不仅是通奸……这问题就大了。 山羊 发表于 2018-5-13 20:15
这社会无办法了,举报到是犯法的,不拍照片那有证据,拍了侵犯隐私,让领导说说以后这么举报不犯法{:1_145: ...
就那不犯法的举报,它能看得见? 这下知道什么叫官官相护!举报人被拘留,领导安然无恙。唉,这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