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城落梦 发表于 2018-12-30 13:41

还鱼入江 增殖放流! |黄岩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修复渔业资源

黄岩检察
12月12日上午,在新闻媒体的见证下,黄岩区检察院联合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黄岩区农林局及院桥、高桥、东城等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增殖放流。这是区检察院首次与多家单位联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旨在让非法捕鱼当事人承担环境侵权公益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此次购买鱼苗的资金29000元,系15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涉案当事人缴纳的渔业资源修复费,由区农林局组织代为购买4余万尾草鱼、鲢鱼、鳙鱼鱼苗,并负责指导在本区鉴洋湖、东官河、店头繁荣村等水域进行放流。

其中,涉案当事人朱某某、李某主动到场参与了鱼苗放流。今年8月10日,他们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后,他们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需承担相应民事侵权公益责任。
来源:黄岩检察

老大伟 发表于 2018-12-31 01:52

电鱼网鱼的要重罚,希望政府部门加大力度惩治

南城街道 发表于 2019-1-1 13:22

怪不得东官河最近上这么多的小草鱼,原来是放生的,我钓到随手扔回河里了

朝酒晚舞 发表于 2019-1-3 11:37

让非法捕鱼当事人承担环境侵权公益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这个处罚好!!!以后多实施,多宣传!!!

柠檬鱼 发表于 2019-1-9 14:01

那么多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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