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 发表于 2019-11-6 08:57

巡察组进驻当天 钱就还了

“工程5年前就竣工了,可工程预付款却烂尾至今,这事你们管不管?”今年5月,黄岩区委第八巡察组进驻沙埠镇佛岭新村开展巡察。巡察组进驻佛岭新村当天的盘点现金现场,村出纳傅丽君就向巡察组倒起了苦水。

翻看现金日记账,巡察组发现,该村账上的现金余额长期超过2万元,明显违反了区里“村集体现金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规定,而清点出的库存现金才1200元,与账上的2.64万元更是相差甚远。

“账面现金余额怎么这么大?剩下的2万多又去了哪里?”从事基层财务工作多年的巡察组成员李海棠问站在一边的村出纳傅丽君,同时心生疑惑,“这几万元莫不是被人挪用了?”

“这钱何某某借去预付村公园的工程款了。他打的借条还在我家里呢!”傅丽君答道。

“何某某是谁?村里的工程为什么村主任打借条预付?5年前的工程现在还没竣工清账吗?”随行的巡察组其他成员也纷纷提出质疑。

“何某某是我们村的前任村主任,这笔钱本来2015年就该结清的,可何某某就是赖着不还。”一旁的村党支部书记张连菊愤愤表示。

据张连菊介绍,2014年,由沙埠镇政府主抓的佛岭新村村庄公园开工建设,施工方因资金紧张备料困难,找到时任村主任何某某,要求村里预付部分工程款,待工程完工后再从镇里的工程款中扣回。

“工程承包合同是镇里和施工方签的,工程款应该与镇政府统一结算,加上村集体经济较薄弱,预付款更不该由村里出。”当何某某提议预付工程款时,村干部们纷纷提出反对意见。

尽管集体否决了付款事宜,但抵不住施工方的软磨硬泡,考虑承包人是知根知底的同村人,何某某硬是从村集体账上支取了3万元给施工方,并以个人名义向村里打了张借条。2015年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将3万元还给了何某某。拿到还款,恰遇手头资金周转困难,何某某就将这笔钱截了下来留作自用。

得知工程已竣工结算,傅丽君找到何某某要求归还借款平账,多次催讨后,何某某很不情愿地还了4800元。

2017年村级组织换届离任后,面对多次上门催讨的村干部,何某某均以手头没钱为由,就是拖着不还,后来甚至更换电话号码玩起了“失踪”。

身为党员干部,未经村集体商议就支取、截留村集体资金,是典型的违纪行为,巡察组立即向沙埠镇纪委反馈了该问题。在多方联系下,当天下午,镇纪委电话联系到了何某某,说明了利害关系。当晚10点,何某某通过家人,将拖欠达5年之久的2.52万元借款转账到了佛岭新村集体账户。

“要不是巡察组帮我们追回,这烂尾5年的借款怕是要黄了。”巡察反馈会上,佛岭新村党支部书记张连菊难掩内心的激动。

今年9月,何某某因挪用集体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台州晚报

反璞歸真 发表于 2019-11-6 11:15

要不是巡察组帮我们追回,这烂尾5年的借款怕是要黄了
这个说明什么问题?

明天348 发表于 2019-11-6 12:14

是不是真的很难说,很有可能又是愚龙老百姓的,采取的是愚民政策

498008 发表于 2019-11-6 12:22

{:1_204:}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巡察组进驻当天 钱就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