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电价政策有调整!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完善分时电价等政策
《通知》将于10月15日起执行
后续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政策完善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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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时段划分
全年大工业电价峰谷时段调整为:尖峰:9:00-11:00,15:00-17:00;高峰:8:00-9:00,13:00-15:00,17:00-22:00;低谷:11:00-13:00,22:00-次日8:00。夏季7、8月份及冬季1、12月份的13:00-15:00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
拉大峰谷价差
提高大工业尖峰电价每千瓦时5.6分、高峰电价每千瓦时6分,降低大工业低谷电价每千瓦时6.38分。
来源:浙江发布 电费又要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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