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发生此类事故应立即撤离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事故快速撤离,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保护,而现实中还是有一些司机忽视了这一点,没有及时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给行车安全带来了许多隐患。10月14日,沈海高速往温州方向发生两货车追尾事故,一辆蓝色厢式货车与一辆黄色集装箱追尾,事故车辆占据慢车道,此时后方两个车道车流时十分密集,已经出现拥堵。然而一名司机正在硬路肩上打电话,完全没有顾忌后方拥堵的车流。
幸好,对向车道一辆高速交警巡逻车巡逻经过,民警发现了事故车辆立即拉响警笛,多次用喊话器呼叫司机驶离,然而司机并无响动。随即民警趁着车流空档之际飞奔到事故现场,民警一看车辆损失非常轻微,赶紧通知仍在打电话的货车司机把车辆靠边,随后两辆车均靠到硬路肩上,双车道恢复通行,未发生次生事故。
无独有偶,10月15日9时09分,在同样的位置又发生一起追尾事故,监控画面显示当时前方路段因流量过大出现排队缓行,尾部一辆红色半挂车刹车不及追尾前面慢车道一辆红色厢式货车,随即半挂车车头滑向快车道,此时快车道上一辆红色轻型厢式货车正好经过,司机以为被半挂车刮擦而停在了快车道上,而慢车道上前面一辆半挂车听到后面碰撞声也误以为自己被追尾而停在慢车道上,很快后方车道双双被堵。
事故发生后的13秒钟,巡逻车刚好从对向车道经过,民警仅用了1分多钟就将事故车辆撤离,车道恢复通行,未发生次生事故。
像上述两起事故,驾驶人在第一时间确认没有人员受伤、车辆能够移动的情况下,应立即把车辆靠边或撤离到就近出口,而不是停留在车道上任随车辆发生拥堵,造成次生事故危害。同时法律也规定发生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多停一秒钟就多一秒的危害,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你务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来源:今日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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