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毒禁毒除隐患 黄岩公安查处5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
什么是毒品原植物毒品原植物是指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生植物。罂粟、古柯、大麻被称为世界三大毒品植物。我国《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是违法犯罪行为。
什么是罂粟
罂粟是一种美丽的植物,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亭亭玉立,蒴果高高在上,但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因此,鸦片罂粟成为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罂粟这一美丽的植物被称为“恶之花”。
暮春初夏时节,正是春耕播种的最佳时机,也是罂粟花灿烂开放之时。为有效打击毒品原植物罂粟种植,彻底铲除毒品隐患根源,黄岩公安积极开展禁毒铲毒行动。
连日来,黄岩公安组织各派出所民警对辖区范围内田间地头等有可能种植毒品的地方,进行全面彻底的踏查,认真对各个区域进行逐片、逐户、逐地踏查,全力强化毒品源头管控,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从源头遏制毒品原植物的非法种植,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在开展踏查行动的同时,民警还开展线上禁毒直播,讲解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等的危害性;线下发放宣传资料,让铲毒禁毒的法律、法规和毒品的危害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禁止种植罂粟的意识。
非法种植案例
3月11日,新前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新前街道黄坦村有人非法种植罂粟10多株。
3月18日,宁溪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宁溪镇下宅村有人非法种植罂粟5株。
3月18日,宁溪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宁溪镇蒋岙村有人非法种植罂粟6株。
3月25日,城西派出所民警根据情报线索,发现西城街道有人非法种植罂粟15株。
4月7日,江口派出所民警利用无人机巡逻,发现江口街道水角村有人非法种植罂粟40多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罂粟,一株都不能种!
当菜当药都不行!
黄岩公安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种植罂粟属于非法行为,个人不得私自种植,一旦发现,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黄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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