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500万元!台州严厉打击 囤积药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昨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提醒告诫医药用品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记者从市监部门了解到,近两天市场上连花清瘟胶囊等药品的购买量有所增加。目前,市面上连花清瘟药品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货现象,但一般感冒药还是充足的,目前暂未收到哄抬药价等相关举报投诉。
针对市民关心的药品价格、供应等问题,《告诫书》明确提出:日常经营过程中,药店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药店在经营过程中,应对药品明码标价,确保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经营者如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处罚,有价格欺诈行为的,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处罚。
《告诫书》还倡议药店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此类行为一经查处,根据情节轻重将面临最高300万元,甚至500万元的罚款处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阶段,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如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市民应根据自身需求理性购药。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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