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 发表于 2023-5-27 09:58

“公民同招”,优化“长幼随学”服务

市教育局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通知》),并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有关政策内容进行解读。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公民同招”,并进一步优化“长幼随学”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继续实行公民同招,程序和步骤无变化

今年,我市继续全面实行全市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初步定在6月下旬开始报名。公民同招的程序、步骤并无变化。

根据《招生通知》,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或进入“浙里办”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民办学校中的一类进行报名,报名学校只能填报一所。

需要注意的是,适龄儿童少年如果想到民办学校就读,只能选1所民办学校(含由民办学校转制的公办学校)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已被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其他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入学。通过电脑摇号就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当地其他学校。

此外,由民办学校转制的公办学校如何招生也是不少家长关心的问题。据了解,由民办学校转制的公办学校,过渡期内的具体招生范围和招生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可通过电脑摇号方式招生,条件成熟、各方认同的可实行划学(片)区招生。具体招生细则大家可关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方案。

优化“长幼随学”服务

去年,我市探索试行“长幼随学”服务,今年我市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举措,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因地制宜,切实帮助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问题,更好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

据介绍,“长幼随学”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县域内跨校或跨县域转入现户籍地址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2)原则上除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外,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3)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4)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

“长幼随学”服务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建立健全随迁子女100%入学保障机制

《招生通知》明确,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转)学有关政策举措,建立健全以常住人口适龄儿童100%入学为前提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积极有序推进“居住证+积分排序”梯度提供入(转)学服务。根据区域内2023级随迁子女新生实际情况,统筹区域内公办学校资源,实现随迁子女2023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在公办学校应入尽入。在随迁子女群体中,对父母和本人均持有居住证的对象,应优先安排其入(转)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学。

同时,我市将积极有序推进“居住证+积分排序”梯度提供入(转)学服务。进一步压减核验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为随迁子女入(转)学提供更便捷、更人性化的服务,做到政策明、流程清、材料少、办理快。

来源:今日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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