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在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执法人员对各个生产环节进行了检查。该企业是国内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头部企业,生产成车,但并不生产电池。“我们密切关注着新标准的出台,在后续采购电池的过程中,我们也会严格执行新标准的落地。”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吕召荣说。
据悉,自2024年10月15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2025年11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在位于北院大道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执法人员同样对其进行了严格检查,并着重查看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顾客过来买电瓶车的时候,我会告诉他们电池上印有‘浙品码’,扫一下这个二维码,就能看到检测报告,生产企业、时间等信息。”该销售点经营者徐崇国介绍。
针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质量监督抽查。截至目前,第一轮抽查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32批次,其中,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15批次,铅酸电池4批次,充电器4批次,头盔9批次。经检测,共14批次不合格,其中,电动自行车9批次,头盔5批次。已将不合格报告转交至相关辖区所,开展立案查处。二轮抽取充电插座2批次,正在加紧检测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车的时候,需多留心眼,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购买前请核验产品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执行标准、检验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CCC认证标识等信息。使用前请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使用说明书合理使用。禁止加装、改装、拼装车辆,不得使用不配套的电池、充电设备,避免发生危险。”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晟说。
来源:今日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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