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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2日体验简约自然生活穿越大盘山花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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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磐安大盘山  “赏亿年火山奇观,涉千米平板长溪。”花溪省级风景名胜区,距磐安县城8公里、横店影视城27公里,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盘山之麓。景区内有环境优雅的农家饭店,野味饭菜和特色饭菜常供常新,景区旅游公路与省道东仙公路和即将建成的诸永高速相连,交通便利。花溪两侧森林苍翠,奇峰异石诡特,步移景异,引人入胜。溯花溪寻源而上,可赏廊桥遗风、小村炊烟、斤丝潭、千米平板长溪、花溪幽胜、双瀑争潭、石狲岩、紫藤王等奇观异景。穿越林海、登上大盘山,又可探寻掩藏在树丛中的古庙、火山湖及四江之源。花溪之景,美在自然。平板长溪总长逾3000米,裸露部分长1080余米,整条溪底平整如削,无沙土积岸和淤泥,号称“天下一绝”。在晴天,平板溪上流水淙淙,清澈见底,丽阳照射,水光潋滟。赤足走在平板长溪上,让大自然轻轻按摩着脚底,如梦如幻,犹如腾云驾雾,进入仙境。而在炎炎夏日,涉平板溪,戏花溪水更是妙不可言、其乐无穷,真可谓“此地风光三吴无,平砥清流世间殊”了。


【活动日期】:2007年9月1日-2日星期六、日.
【行程安排】:
D1: 7:30分路桥出发,抵达磐安花溪。用过午餐后,开始徒步,沿溪边小路上山,到大盘水库,休息.抵达山顶,扎营火山湖畔草地(附近有猕猴桃哦),看火山湖,山神庙.晚餐,星空下篝火晚会聊天歌唱......

D2: 8:00分拔营下山,建议大家长袖长裤.11:30到平板溪风景区中餐,走天下一绝千米平板溪,可赤脚溯溪溪一公里,一路水战.

【行程难度】基本级
【活动强度】中级强度
【集合地点】:俱乐部总部商海南街151-153号
【集合时间】:9月1日上午7点集合,7点30出发(过时不候)
【急救药品】:创可帖、纱布、胶带、止泻药、红花油等。
【活动费用】:暂收250元/人,多还小补AA制 (搭车人员自觉分摊油费)
【个人装备】:睡袋防潮垫背包背包防雨罩、干粮(1晚1早)、水、小零食、长衣长裤、雨衣、登山鞋、溯溪鞋或凉鞋,防水袋很重要!帐篷头灯登山杖、驱蚊药、防晒霜、个人药品、个人卫生用品、垃圾袋、照相机、胶卷、电池。

【活动安全】:行车途中,请驾驶员切勿在自己车队中超车,听从指挥,以防发生意外.
【报名截至】:2007年8月31日晚7点
【报名格式】:请务必按以下格式报名,谢谢!    探路者 1车2人  手台有  装备有. 联系方式:13336757818
【参加对象】
1、能够进行崎岖路况下的长途步行和山地作业,身体健康,体力好;
2、谢绝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类似疾病的患者;
3、垃圾要妥善处理,应采取掩埋、焚毁或带回等方法处理;
4、不可使用合成的洗涤用品污染水源,野外如厕远离水源;
5、一切行动以团队利益为主;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协调能力;
6、尊重所处地方的一切事物,尽量将对当地所产生的影响减小至最小;
7、保护野生动物、植物,不得捕杀或毁坏,遇大型野生动物不可惊慌,任其自动离开;
8、参加活动人员须服从领队的安排,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9、由于野外活动具有一定危险性,希望参与者有充分认识,团队合作,完成一次愉快的户外活动
10、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气候)将取消或改变计划,请参加者有所思想准备!

【注意事项】
1:要求车手一定要服从指挥,车队行进中不得超越前车,严格按编号行车。
2: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出现独自行车和好奇新鲜擅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3:不迟到早退,严格执行时间规定。
4:环保和文明是俱乐部的宗旨,做到不乱丢垃圾,不向车外抛扔弃物,不毁坏一草一木。活动结束后请各自打扫自己产生的垃圾。还是老话一句:带走的只是照片,流下的只是脚印。
5:搭车人员分摊所搭车辆的费用
6:带上手台,切不可长时间闲聊占用频道

【免责声明】

本活动为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活动,不是商业活动,也不是旅行社旅游。遵循”自助,互助,AA,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一旦你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活动,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免责条款

1、此次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3、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组织者、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由于现在没有与户外活动相应的保险,活动组织者也没有义务代为购买保险;我们不是旅行社,所以也不能购买旅行保险,所以建议大家自行购买商业的人身旅行意外保险。
5、我们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由参加者自负。
6、自驾车活动期间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
7、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
8、该免责声明必须参加者自己签名,代为签名者视作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代签者承担后果。
9、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自驾游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自驾游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报名联系人:探路者 13336757818
           辰信网络 13738600077
报名方式:电话或论坛跟帖报名
注:没有户外装备的可以出发当日向俱乐部酷驴户外用品店租赁,联系电话:13336757818 8295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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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8-28 09:3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这个活动挺累人的,不过应该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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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8-28 10:2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海盐县
楼主自己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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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8 11:0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原帖由 红茶qq 于 2007-8-28 10:23 发表
楼主自己组织的??

是啊!自驾休闲+徒步+溯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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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1:2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好活动!支持厂一下!我   的  脚   不 行.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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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2:3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老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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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9-10 01:1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活动结束了
怎么没照片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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