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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换出去29年,还惦记征地补偿
29年前换出去的土地遇上征地,临海市民张鹏对征地补偿款动起了心思,经过法院两轮判决仍未如愿,张鹏竟借着对方子女的警察身份,到政府和商场门口举牌子侮辱对方。近日,张鹏因侮辱他人被警方处以7日行政拘留。
“老李,快去看看,又有人在崇和门广场举你的牌子了。”近日,临海市公安局民警李云连续几天遭遇“检举”,终于忍不住报了警。
连续几天来,老家邻里张鹏都到政府门口、商场等人流密集处举牌子,牌子上写着“冤!冤!冤!临海市公安局李云一手遮天,利用关系……霸占土地……还我一个公道……”几次三番下来,亲友、同事都对这事儿起了好奇心,甚至有人在身后对他指指点点。
报案后,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对此事展开调查。记者了解到,张鹏和李云老家都在临海括苍镇,30年前,两家人各自都有自留地,由于张家的地靠近李家,李家的地反而挨着张家,出于方便耕种考虑,两家自愿将生产小队分给两人的土地进行交换耕种,近30年来一直相安无事。
2016年,张家换给李家的土地因建设台金铁路被征用,能拿到11万余元的各类补偿,张鹏觉得这笔补偿款应该属于自己,因此和李家产生纠纷。2017年底,经过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决,判定该笔赔偿征地款和地上作物赔偿款为李家兄弟姐妹所有。张鹏不服上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后,于6月初作出驳回张鹏上诉,维持原判的决定。
两度败诉后,张鹏心里实在气不过,想到李家兄弟姐妹中,李云是国家公务员身份,于是做了带有侮辱性字眼的牌子,到公共场所泄愤,希望借此把李家“搞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张鹏的行为已经构成侮辱,且情节较重,被处以七日行政拘留。(文中当事人双方均为化名)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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