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黄返黄人员
和疫情防控重大隐患实行举报机制的补充通告
当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举报机制,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办法
1.提供“密切接触人员”线索且未纳入管控范围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2000元。
2.提供“密接以外的应集中隔离未隔离人员”线索且未纳入管控范围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1000元。
3.提供“居家健康观察未严格落实人员、时空伴随者”线索且未纳入管控范围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500元。
4.提供“从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来黄返黄未报告人员、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线索,经确认核实后,奖励200元。
二、举报方式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设24小时举报电话(84015966),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店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三、有关说明
1.举报人反映的线索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一经查实,从严打击。
2.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期限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知。
希望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自我防护,少出门、少聚集,并肩战“疫”,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