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191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李书记回答网民的问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4-28 2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网民 提出问题:在一次的环保志愿者参与环保局执法活动中,我们当场抓获偷排漏排的污染企业,环保局的罚款单都开下来了,却以人情关系把它取消了,这是何理,难道人情高于法律吗?

  李建安:经查,区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时,其步骤为:先现场调查、取证,制作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再立案,案卷报局法制科审核,并由局审议小组审议,最后作出行政处罚。2009年10月26日,区环保局邀请环保志愿者参加打击非法小电镀等“十五小”项目环境执法检查行动,在新前街道查获一非法小电镀作坊,当夜下达了物品暂扣通知书及暂扣清单,而非超越法定程序直接给予当事人行政罚款。通过此次环境执法检查行动,目前该非法小电镀作坊已取缔,环境污染行为已消除。

  经查,区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时,其步骤为:先现场调查、取证,制作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再立案,案卷报局法制科审核,并由局审议小组审议,最后作出行政处罚。2009年10月26日,区环保局邀请环保志愿者参加打击非法小电镀等“十五小”项目环境执法检查行动,在新前街道查获一非法小电镀作坊,当夜下达了物品暂扣通知书及暂扣清单,而非超越法定程序直接给予当事人行政罚款。通过此次环境执法检查行动,目前该非法小电镀作坊已取缔,环境污染行为已消除。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11-5-16 10:0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